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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 (建筑、幕墙、景观)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16:25 点击数: 字体: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住建工﹝2020﹞ 3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
(建筑、幕墙、景观)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企业:
根据《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建筑、幕墙、景观)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建筑、幕墙、景观)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的范围和条件:
1.申报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的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装饰工程。申报工程必须设计合理,使用功能完善,符合国家环境污染控制和消防规范要求,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2.申报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的工程应是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竣工,且验收合格,由本企业承建,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建筑装饰工程必须是单项工程量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项目。推荐苏州市以上建筑装饰单项工程造价需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的公共建筑整体装修工程(同省定申报规模)。建筑幕墙工程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推荐苏州市以上建筑幕墙(玻璃、石材、金属)单项工程造价需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同省定申报规模)。
有重大政治意义或纪念性质的工程或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不受造价限制。
4.申报评选工作在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企业自愿申报。按照省、市行业项目属地管理规定,外省(市)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申报江苏省、市优质工程,必须首先获得工程项目所在地优质工程奖且评分属A类项目(90分)以上方可推荐。
二、申报时间:2020年2月25日—3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评选时间安排:
3月16日—20日:协会初审
3月21日—27日:专家现场考评
3月28日:报市住建局评审委员会评定
3月29日:装饰网站公示(五天)
三、申报方式:填写《张家港市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河西路201号),联系人:许德元、秦亚琴;联系电话:58976076、58792516。
四、“梁丰杯”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待住建局确定后再发文公布)
五、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建筑装饰、幕墙工程奖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统一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建筑装饰工程:
1.“梁丰杯”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会员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工程造价如和合同金额不一致,应附经审核(计)的决算书(复印件)
5.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备案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简介(工程规模、面积、造价、设计构想和意图、施工的难点、特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低碳节能等)
8.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9.开、竣工报告
10.工程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1.室内环境检测证明
12.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文件(复印件)
13.建设单位推荐意见
14.竣工工程彩色照片六张(6吋以上,且附文字说明)
15.所有复印件须盖原件有效单位印章
(二)建筑幕墙工程的申报资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内的内业资料(主要材料、受力构件和紧固件、五金件等需附性能合格或检测报告、四性试验报告、幕墙建筑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和结构计算书等单独装订成册)。
(三)申报张家港市“梁丰杯”景观工程奖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统一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会员证(复印件)
3.工程简介,设计创意说明
4.设计图纸(含水、电图)
5.工程验收证明
6.业主反馈意见
7.竣工工程彩照六张(6吋以上,且附文字说明)
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1月5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