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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相关职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08:59 点击数: 字体:

各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已出台,我市建筑业企业正在开展资质换证工作,目前很多企业面临专业配置不齐、现有职称专业分类模糊等问题。应广大企业要求,苏州市职称办拟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建设行业部分紧缺专业专项培训、职称转评和证书换发工作,同时调整2016年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转评 
1、转评专业范围。请各相关企业在九月三十日前将《建设工程紧缺专业拟转评人员统计表》(附件1)报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以便我们及时统计,确定转评专业范围,安排相关培训工作。 
2、参评人员范围。以下人员可申请转评: 
(1)相关专业且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该专业岗位工作满4年符合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转评。 
(2)相近专业且符合第(1)条其他条件的,可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专项培训,培训合格的,可申报转评。 
相关、相近专业由评委会负责界定。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根据界定结果通知相关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培训。 
此次转评为专项评审,不作为今后评审的参照。 
二、职称证书换发 
因此次资质申报必需标注专业的证书可申请换发。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必须和评审表申报的专业基本一致,否则仍需申报转评。 
证书换发由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办理。请办理人员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原件及申请换证人员信息表(附件2)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体育场路4号1号楼406)办理。 
三、2016年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调整 
为配合此次新资质标准换证工作的开展,2016年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调整为:2016年1月1日—2月29日受理申报材料;2016年6月公示、发证。 
此项调整为临时性调整,今后仍按正常计划实施。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提交统计表(直接报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邮编:215002,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8号)。我们将在10月初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szhrss.gov.cn)上发布评审专业范围、申报时间及相关培训事项。 
职称申报工作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职称申报材料由单位所在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后直接交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咨询电话:换证:65210131;转评及培训:65720997转7或9 ;投诉建议:65720997转9。 
申请换证人员信息表.xlsx
建设工程紧缺专业拟转评人员统计表.xls
质标准中明确专业的工程系列职称人员专业目录.doc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