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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16:11 点击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要求,结合我市装饰行业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应逐级申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未办理助理级职称的,可在补办后按实际情况计算专业工作年限。助理级职称必须是2018年之前取得的。
    二、申报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一)、中级(工程师)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高级(高级工程师)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 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三)、申报时间安排:
    〈1〉、2月25日—28日:企业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协会(商会)初审。
    〈2〉、3月1日—3月5日:由本人按要求网上申报,申报成功者报备协会(商会)。
     〈3〉、3月20日—3月25日:按要求整理好的职称申报材料(草稿)送协会(商会)初审。
   〈4〉、3月26日—3月30日:申报材料集中送市职称办审核。
    联系人:许德元、秦亚琴
    联系电话:58792516、58976076
    三、有关申报须知:
    (一)、关于网上申报
    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222.92.197.179:9001/Front/,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4月5日。网上报名后,审核通过的会在“已申报记录查询”中显示已通过;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已申报记录查询”中显示退回以及退回原因,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修改后进行再次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须在附件区域上传论文电子档,并下载《2019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含填写装订指南)》(见附件25),按照装订要求及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二)、关于申报专业
按照计划,从2019年开始,我市不再受理从事铁路(轨道交通)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包括铁路规划设计、铁路建设施工、铁路运营管理、铁路车辆机电等学科)(2018年已事先公开告知)。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技人员按照《江苏省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6号)文件向江苏省铁路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关于时效性
    申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其学历、现职称资格、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统一计算到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年底;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奖项、论文和著作的截止时间也为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年底。
    (四)、关于学历问题 
    申报职称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中国学信网上可以查实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查实的须提供证书以外的其他佐证材料。比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籍资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服役时间获得的部队院校学历应提供服役证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高校联合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证书编号以“H”打头的)应提供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等。
    (五)、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
    1、申报工程师需提供2015、2016、2017、2018年四年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每年为14学时。申报高级工程师亦需提供2015、2016、2017、2018四年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每年为24学时。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可在申报前一次性补齐。
    2、张家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可参加张家港市继续教育基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711室)的学习,联系电话:58698631、56328335,网址:http://www.zjgrc.com/或http://218.4.136.134:8089/。
    3、另根据省厅要求,从2014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苏人保专〔2013〕7号)文件要求,专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修满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按照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②.专技人员按照《2018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公布的课程进行学习。 
    ③.各行业专业培训项目需经市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市职称办或相关行业协会认定)认可后凭结业证书计算学时。  
    ④.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六)、关于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的问题 
    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要求,对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要求。
    (七)、关于论文的问题 
    1、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论文要求:(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2)论文、著作发表年限截止至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年底。(3)所有论文均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报告作为论文考核项由专家进行评判。 
    2、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论文要求:(1)论文无须发表,申报人员可选择2篇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上报,无需多报。论文必须由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 (2)所有论文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负责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无论论文上报数量多少,一篇超标,评审时一票否决。(3)论文查重结果仅对当年评审有效,不作为今后评审的依据。对查重结果有争议的,以评委会专家意见为最终判定。 
    3.所有论文不论发表与否均需提供电子文档(word格式)备查,电子档名称和文章标题格式均为“篇名_作者”(篇名中有下划线或者横线的请去掉)。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可提供当期的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的复印件。 
    (八)、关于业绩、成果的要求 业绩、成果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会议纪要、图纸、报告等),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业绩、成果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实并负连带责任。集体获奖项目由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或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名单(格式:获奖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个人获奖项目由个人提供上述材料,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负连带责任。
    (九)、地方工程师转评和其它申报要求待张家港市人社局职称办通知后再定(或本人先行可在网上申报,如网上通过,则可确认为同意申报)。
    四、其他规定
    1.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我省以往出台的相关政策与《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一律参加评审。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与学历证书同期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
    3.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应尽量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资料。
    4.申报人员的收费按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的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
    5.评审结束后,请关注张家港人才网(网址:http://www.zjgrc.com/)的通知,申报单位、个人及时领取证书及退还的申报资料,并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根据苏州精神,申报资料未领取的,张家港市职称办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申报必读:关于2019年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详见附件1)和各系列申报文件要求的规定执行。
 
苏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