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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大厦工程建立“同督创优”工作机制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1-12 21:13 点击数: 字体:
港城大厦是由工务处负责代建的2011年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对该项目建设进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杜绝工程建设中各种腐败和犯罪行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目标,市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住建局联合成立港城大厦工程“同督创优”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对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检察院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建设工地,开展主题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各种预防宣教活动;对参与投标的相关单位有无行贿犯罪情况提供查询服务,把好廉洁准入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防约谈相关人员。
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各类手续办理情况、招投标活动、物资采购活动的行政监督,对对违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财政局严格把好工程概(预)算、预算追加、资金拨付、工程决算四道审核关。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工程决算造价进行审核。
住建局负责《廉政合同》的签订及廉政责任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工程参建单位是否全面推行质量责任人档案制,对施工单位履约和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港城大厦工程“同督创优”工作从立项备案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实行立项备案制度,贯彻“三同步”工作法,即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预防咨询与工程进度同步、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确保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人员廉洁不出事。